“阴阳合同”效力破局:代理买方确认真实合同关系,追回房款并获赔
在二手房交易市场,为规避税费或满足贷款要求,买卖双方签订价款不同的两份合同——即所谓“阴阳合同”——已成为一种隐蔽的行业潜规则。其中,“阳合同”用于网签备案,价格通常低于实际成交价;“阴合同”则载明真实交易金额,由双方私下签署并持有。这种操作看似“双赢”,实则暗藏巨大法律风险,一旦发生纠纷,买方往往陷入房财两失的被动境地。笔者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,正是此类问题的典型缩影。委托人王先生(买方)在支付近430万元房款后,卖方拒绝配合过户,并以备案的“阳合同”中380万元的低价主张权利,企图否认真实交易价格。接受委托后,我们通过系统性的证据梳理与精准的法律论证,成功在诉讼中揭示“阴阳合同”的本质,确认了双方真实的合同关系,最终不仅帮助王先生取得房屋所有权,还获得了逾期履行的违约金赔偿。
一、 案情回溯:一份合同,两套价格
2023年初,王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一套市场估值约450万元的学区房。卖方李女士提出,为“合理避税”,可签订一份价款为380万元的《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用于网签备案(即“阳合同”),同时另签一份450万元的《补充协议》作为真实交易依据(即“阴合同”)。尽管王先生心存疑虑,但在中介“业内普遍操作”的劝说下,最终同意该方案。此后,王先生依照《补充协议》陆续支付了430万元购房款。然而,临近过户时,李女士却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履约,并声称双方唯一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备案的380万元版本,王先生多付的50万元属于“自愿补偿”,与房屋交易无关。协商无果后,王先生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,遂委托我们团队提起诉讼。
二、 办案难点与破局策略
案件接手后,我们迅速识别出三大核心挑战:
合同效力认定困境:“阴阳合同”中,“阳合同”具备官方备案形式,但其低价条款可能因逃避税收而被认定为无效,甚至影响整个合同效力。若法院简单否定备案合同效力,王先生依据“阴合同”主张权利将缺乏合同基础。
证据链完整性难题:《补充协议》为私下签署,卖方必然否认其法律效力。如何构建完整证据体系,证明450万元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并将已付款项与之对应,成为胜诉关键。
诉讼请求的精准设计:是请求确认《补充协议》有效并继续履行?还是主张解除合同、返还房款并索赔?不同路径直接影响诉讼周期、执行难度及客户最终利益。
针对上述问题,我们制定如下应对策略:
首先,全面固定核心证据。指导王先生收集与卖方、中介之间的全部沟通记录,包括微信聊天、短信及通话录音,其中明确提及“按450万总价支付”“避税操作”等关键内容。同时调取银行流水,显示多笔转账备注为“购房款”,总额与《补充协议》约定一致。尤为重要的是,我们取得了中介业务员的书面证言,证实双方确为避税而设“阴阳合同”,且450万元为真实成交价。
其次,确立核心法律观点。我们未将主攻方向放在否定“阳合同”效力上,而是主张:备案合同与《补充协议》共同构成完整的房屋买卖关系,前者仅为行政备案所需的形式文件,后者才是体现真实合意、约定主要权利义务的实质合同。两份合同虽存在瑕疵,但关于房屋标的、过户义务等核心条款真实一致。卖方拒绝履行主要义务,已构成根本违约。
最后,精准拟定诉讼请求:1. 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(总价450万元);2. 判令被告李女士继续履行合同,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;3.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。
三、 庭审交锋与法院裁决
庭审中,对方律师坚称备案合同是唯一合法有效合同,王先生超额支付部分性质不明。我方围绕“真实意思表示”展开有力反击:
证据闭环呈现:当庭提交完整证据链,形成“磋商记录(聊天记录)→ 合同文本(《补充协议》)→ 履行行为(银行流水备注‘购房款’)→ 第三方佐证(中介证言)”的逻辑闭环,清晰还原450万元交易价格的达成过程。
法律依据援引:引用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六条关于“虚假意思表示”的规定,指出“阳合同”中的低价条款系双方通谋所作的虚伪表示,目的在于规避税收,该条款无效;但隐藏于其后的450万元房屋买卖行为,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应认定有效。我们强调,司法应保护真实交易,而非纵容不诚信方利用形式瑕疵谋取非法利益。
价值导向阐述:在代理词中指出,若支持卖方主张,无异于鼓励违约行为,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,损害善意买方权益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法院经审理,完全采纳我方意见。判决认定:《补充协议》中关于房屋价款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且已大部分履行,合法有效;网签合同中的价款条款系为避税而设,并非真实合意。李女士在收取绝大部分房款后拒绝履约,构成违约。
最终判决如下:
一、确认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李女士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有效,交易总价为450万元;
二、被告李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,配合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;
三、被告李女士向原告支付逾期过户违约金(以450万元为基数,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)。
四、 律师办案心得与风险提示
本案胜诉的关键,在于跳出“合同有效与否”的表层争议,聚焦于“探寻当事人真实合意”这一法律本质。通过扎实的证据构建和清晰的法律逻辑,成功引导法院穿透合同形式,还原交易实质。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,本案亦带来深刻警示:
坚决抵制“阴阳合同”:此类操作的法律风险远超其短期“便利”。买方面临贷款难、转售税费高、卖方毁约等多重隐患。切勿轻信中介或对方“行业惯例”之说。
注重交易过程留痕:所有涉及价格、付款方式、附加条件的协商,务必通过书面合同或可追溯的沟通方式(如微信、邮件)留存证据。付款时务必注明“购房款”及具体用途。
纠纷发生及时寻求专业支持:涉及“阴阳合同”等复杂情形的纠纷专业性强,尽早委托律师有助于快速固定证据、厘清法律关系、制定最优策略,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。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法庭之上,更在于诉前的风险预判与证据布局。
作为一名执业多年、处理过数百起合同纠纷的律师,我始终坚信,法律的真正力量在于守护诚信与公平。本案的胜诉,不仅是对委托人权益的捍卫,更是对诚实信用这一市场经济基石的有力维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