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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万理财亏损案逆转胜诉之后:我想聊聊这个案子背后的“边界感”


前段时间,我们团队办结的一起案子,二审维持原判的消息传来时,我心里那块石头才算真正落了地。

当事人是某银行广州一支行的私银客户,关女士。2018年到2021年间,她通过行里客户经理的微信推介,陆续买了四只基金,总投资780多万。后来市场下行,赎回时亏了320万。

关女士认为,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——客户经理用了“特别稳”、“业绩很好”这类话术,风险提示也没做到位。她起诉要求银行赔偿全部损失。一审败诉后,她又提起了上诉。

我们代理的是银行一方。说实话,这类案子这几年并不少见。市场好的时候皆大欢喜,一旦回调,很多投资者回过头来看销售过程,总觉得哪儿哪儿都是“坑”。但法律怎么看待这些“坑”?这是我们在办案中反复琢磨的问题。

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,说明法院认可了我们的一些思考。我想借着这个机会,把办案过程中的一些真实想法记录下来,既是复盘,也希望能给同行和投资者朋友们一点启发。

 

一、这个案子的“题眼”,不在话术,在关系

接手这个案子后,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:银行和关女士之间,到底是什么关系?

很多人可能会觉得,这不废话吗?客户在银行买理财,当然是代销关系。但细看事实会发现,关女士购买这几只基金,全程是通过手机银行APP自主操作的。客户经理在微信上推送产品信息、做一些介绍,但这些行为,能不能等同于银行作为代销机构在进行销售?

我们在代理意见里提出一个观点:双方更接近于“咨询服务关系”,而非严格意义上的“金融产品代销关系”。这个界定之所以重要,是因为在代销关系下,银行要承担法定的、相对严格的“适当性义务”;而在咨询服务关系下,银行的义务边界会有所不同。

我不是说咨询服务就可以不负责任,而是想说:法律关系定性不同,责任标准也不同。这是法律人的基本思维,也是我们在庭审中反复强调的起点。

 

二、“适当性义务”履行了没有?形式合规很重要

当然,退一步讲,即便把本案定性为代销关系,我们认为银行也已经履行了法定的适当性义务。

为什么敢这么说?因为整个购买流程是留痕的。关女士通过手机银行购买产品,每一步都要经过系统弹窗的风险提示,要确认自己已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,要完成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的测评。这套流程,是监管机构规定的标准化动作,银行一丝不苟地执行了。

有人可能会说,这些都是形式,客户可能根本没认真看。但法律上,形式合规就是证据。尤其是对于一个有多年投资经验的私银客户而言,完成这些标准化流程,本身就在传递一个信号:您正在进行的是一项投资行为,风险需要自己衡量。

我们在法庭上也强调了这一点。法官问:客户经理的推介是否存在误导?我们说,即便个别话术不够严谨,比如“特别稳”这类表述,也属于对产品过往表现或管理人风格的主观描述,不构成对未来收益的承诺。真正决定购买行为的,是关女士在APP上的一系列独立操作。

 

三、我最想说的:投资决策的“边界感”

这个案子办下来,我最大的感触,其实是两个字:边界。

客户的边界在哪里?银行的责任边界又在哪里?

关女士不是普通投资者。从证据来看,她长期活跃在金融市场,对基金产品有一定了解,也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。这样的投资者,在自主完成购买操作后,因为市场下跌而产生亏损,回头要求银行承担全部责任——这里面的“因果关系”,在法律上很难成立。

我们的代理意见里有一句话,后来被法官在判决书中引用了,大意是:银行推介行为与投资者最终决策之间,不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。

这话听起来有点绕,翻译一下就是:客户经理给你推荐了一款产品,但你买不买、什么时候买、买多少,这些决定是你自己做的。投资有风险,市场会波动,这些常识性的认知,不应该因为销售话术的存在而消失。

我不是在为银行开脱。如果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、承诺保本、诱导非适格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,那该赔的必须赔。但在这个案子里,事实不支持这样的认定。

 

四、几点真心话,给两边的朋友

案子结束了,但有些话一直想说出来。

对金融机构的朋友: 形式合规不是万能,但没有形式合规是万万不能。手机银行APP的每一个弹窗、每一道确认,都是未来的证据。同时,一线人员的培训不能松懈。“特别稳”这种话,也许只是随口一说,但在法庭上会成为被反复质询的对象。

对投资者朋友: 这几年市场波动大,亏损的投资者不少。我想说的是,维权是你的权利,但维权的底气,来自于证据和事实。口头上的“误导”,很难对抗流程完整、留痕清晰的操作记录。更重要的是,投资本身就是一件需要“自己对自己负责”的事。客户经理的推介是参考,但最终的按钮,是你自己按下去的。

我们常说“买者自负”,这四个字听起来有点冷酷,但它恰恰是金融市场得以运转的基石。如果每一次亏损都可以追溯到销售过程中的某句话、某个细节,那风险定价机制就失灵了,最终买单的,其实是所有人。

 

这个案子办完了,但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。

作为律师,我的工作不是帮哪一方“赢”,而是帮助法庭看清事实的真相,厘清责任的边界。如果这篇手记能让大家对这类纠纷多一分理解,对投资多一分敬畏,那我就很满足了。

优选首席律师

  • 林智敏律师

    手机/微信:135-7094-6906

  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
  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

   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法律顾问

    广州市高州商会法律与金融专业服务委员会 主任

    执业领域聚焦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、公司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知识产权纠纷、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。善于从复杂的商业细节中梳理法律关系,通过系统化的诉讼与非诉策略,在多数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减损止损、胜诉判决、快速执行、撤销案件、达成调解、驳回对方诉请等良好结果。